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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鉴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是2003年颁布的,实施的时间只有一年,所以,现就申报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所考核的经济指标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所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净资产保值增值率)只考核2003年度企业实现的经济指标,不考核2002年度的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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