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省中小企业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重点解决三难(中小企业立项难、用地难、融资难)和打响一个品牌(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使之成为一个品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继续抓好“一、二、三、四、五”项工作,即:加快一法二系建设,着力推进三个创新,重点扶持四类企业,致力优化五个环境。“一法”,即加快民营企业立法,使民营经济发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系”,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三个创新”,即致力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素质;“四类企业”,即着力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五个环境”,即致力优化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加强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突出抓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视察《广东省民营企业产品博览会》时的讲话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积极申请并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为难以进入广交会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一个更高的平台,营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品牌,促使广东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二是探索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继续组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技术合作等活动,引导珠三角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到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投资发展。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在青岛举行的第三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和国家、省举办的其它经贸活动,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拓展发展空间。四是在CEPA框架下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引导粤港澳三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尤其是要鼓励民营企业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商贸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继续落实《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