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适应入世新形势,组织企业经营者、各市经贸局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以及质量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内容主要一是国际国内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全面质量管理知识、质量体系及标准的培训,三是全面质量管理、“6σ”(六个西格玛)管理方法和“5S”现场工作法等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的培训。争取举办3-4期的培训班,掀起新一轮质量管理高潮,提升受培训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从而带动工商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扶持名牌产品企业做强做大
1、做好奖励2004年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的有关工作。2003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表彰我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的决定》,对我省历年来获得上述两称号的企业予以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在全省各界引起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极大地激励广大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今年,将继续奖励2004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
2、围绕提高市场占有率这个重要指标,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企业品牌经营和创名牌活动。通过做好引导、规划、宣传、培训和激励等工作,着力促进一批带动能力强、市场占有率较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创名牌工作,加强指导,促进企业通过品牌建立诚信经营。
3、根据培育名牌产品的指导性目录,在技改或研发投资方面给予列入目录的企业大力扶持;并在年度技术改造、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以及申报国债贴息、“双高一优”等项目中优先立项,促进技术改造和进步真正落实到名牌产品上。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扶持,促进建立新型的企业技术创新框架。在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计划中,突出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倾斜。扶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形成具有开发研究、产品改进、市场开拓和投资策划等多层次的企业技术中心。
4、继续推动我省信息、家电、轻工、服装和食品等优势特色行业的出口企业,进入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企业;对获得国外注册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企业,继续给予科技兴贸专项资金资助;推荐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名牌商品展览会等活动,推动名牌产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扩大名牌产品的出口规模,进一步提高名牌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打造区域品牌,加快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整合我省的专业生产区域的品牌资源,探索通过集体商标的形式,在国内、国际注册,并根据《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个体商标和集体商标之间使用权责对等的关系,减少区域内无序的竞争,增强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对地区中行业较集中,形成一定规模的专业镇,认真规划,加强引导,加大培育与扶持的力度,发挥名牌效应,形成产品、企业与区域品牌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吸引国内外技术、资本等资源向专业性较强的区域流动,加快区域品牌的成长,重振“广货”的声威。
(四)完善名牌评价工作
进一步完善名牌评价体系,确保创名牌工作的健康发展。名牌评价工作要坚持市场导向,让消费者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做到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价工作的有效性。继续坚持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总体评价推进机制;评价工作要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坚决做到“三不”,即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和措施,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要坚持公正廉洁评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
(五)建立名牌的保护机制,加强对名牌的保护
1、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加强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名牌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特别是在合资、合作、改制、兼并当中,要注意保护好品牌,防止无形资产流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名牌等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名牌产品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发展名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宣传保护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广东的名牌政策、名牌信息,通过组织各种类型的讲座,印发学习读物和各种宣传品,制作和发布电视教育片等进行名牌政策的普法教育。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提高名牌知名度,正确引导消费。推动企业、中介组织和政府与主流媒体建立比较稳固的联系,进一步扩大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社会影响面,形成全社会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环境。
3、探讨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名牌保护机制。打破地域界限,构建区域统一大市场,建立区域市场“共进共荣”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区域间名牌带动战略推进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创建名牌保护机制,建立一个集产品展示、打假治劣、信息交流、网上交易于一体的多功能的“9+2”名牌保护网络体系,以更有效地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保护名牌产品的发展与壮大。
(六)加强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发展研究,开拓名牌带动工作新局面
1、在我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不同类型的研讨会、论坛、座谈会,邀请国际品牌专家讲授理论与实务。召集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就有关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理论进行研讨,认真总结经验,集中智慧,不断解决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行业、企业开展名牌工作,使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开展。
2、开展“广东省质量管理情况调研”,摸清我省企业质量管理的现状,为加强我省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依据。通过深入基层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并结合我省实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找出我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最佳着力点和工作方法,更好地将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不断推向前进。
(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服务作用
行业协会和有关专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创名牌提供更多的服务。一是引导行业协会建立信息收集系统,通过加强行业的市场调查,发挥了解本行业国内外发展趋势、掌握行业发展动向的优势,努力提供国内外品牌策略和品牌信息,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沟通与联系,跟踪搜集国际品牌企业发展态势信息,加强国际间创名牌经验交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二是促进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的评价和推荐,加强行业自律,帮助企业培育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三是建立行业的法律服务、保障机构,建立相应的机制,为企业参与市场经营提供专业的咨询和保障。
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2004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其12个配套文件,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指导、服务工作,重点解决企业“三难”(立项难、用地难、融资难)问题和打响一个品牌(办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使之成为一个品牌)。继续抓好“一、二、三、四、五”的工作,即:加快一法二系建设,着力推进三个创新,重点扶持四类企业,致力优化五个环境。“一法”,即加快民营企业立法,使民营经济发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系”,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三个创新”,即致力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综合素质;“四类企业”,即着力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五个环境”,即致力优化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具体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加强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突出抓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