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4〕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全省春运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部署,严密组织,实现了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全省春运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4年春运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广东省交通厅等65个单位授予“广东省2004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和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4年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4年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交通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处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三处
广东省物价局收费管理二处
武警广东省总队作战勤务处
武警广州指挥学院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南方日报社
羊城晚报社
广东电视台
广东电台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公安局
羊城铁路总公司
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站
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客运票务中心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客运事业部
广东广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地区春节客运指挥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