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金融服务办公室、省旅游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的通知
(粤经贸流通〔2004〕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商业局)、发展计划局、金融办、旅游局、贸促会、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国银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定于6月30日-7月3日在北京举行。为促进我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省内服务业与国内、国际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壮大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省贸促会联合组织广东代表团参加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原则
这次组团以企业自愿为原则,面向各种所有制服务企业和各级经贸、发改、金融、旅游、贸促会等部门,参会不参展,统一安排活动。通过组织我省服务业代表参加国际服务业大会的主题报告会、专题论坛及展览会现场交流与洽谈,加强我省服务行业企业与国内、国外同行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了解市场需求及服务行业新型业态发展状况,创造合作机会,推动我省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组织架构
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牵头组团,省商联会承办具体会务工作。团长由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省经协办主任巫开立同志担任;副团长由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妙娟,省金融办副主任叶穗生,省旅游局副局长苏建和,省贸促会会长、党组书记叶耀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处长张德民同志担任。
三、日程安排
大会时间:2004年6月30日-7月3日(会期四天)。
广东团日程:6月29日自行到京报到,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6月30日-7月3日参加大会主题报告会、专题论坛及展览会现场交流与洽谈。7月3日下午结束,返程自行安排。
四、组团方式
全省统一组团参加大会,下分金融分团、物流分团、旅游分团、中介分团,约200人规模。
(一)金融分团
由省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广东银行同业公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单位及各地市金融办配合落实。参会对象以金融机构为主,具体包括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及有关中介机构。
鉴于前期在省金融办的组织协调下,我省多家金融企业表示自愿参展并已开始筹备参展工作的情况,金融分团将同时参会参展;有关参展事宜,由省代表团秘书处帮助金融分团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