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关于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4〕22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党委宣传部,省有关部门、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国务院召开的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广泛地开展我省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关于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7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宣传主题
2004年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重点开展节约用电宣传。
2005年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
2006年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绿色消费、持续发展。
二、宣传目的
深入、广泛地宣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突出宣传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指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所面临的资源形势和瓶颈制约因素;明确提出我省在资源节约活动的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等,动员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通过在全社会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活动,让资源节约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自觉的行动。
三、宣传活动安排
(一)结合每年一度的节能、节水、节地等宣传周(日)主题,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在六月份,要充分利用“环境日”(6月5日)、“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6日―11日)、“全国土地日”(6月25日),围绕节能、节水、节地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讲求实效的节约宣传活动。
当前,针对我省电力供应紧张、迎峰度夏关键时刻,各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节电宣传,结合今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全面推进节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