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4〕3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资源节约活动,省经贸委、建设厅、水利厅、质监局联合制订了《广东省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有关部门反映。
省经贸委,联系电话:020-83135838
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20-83133554
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20-81815362-2266
省质监局,联系电话:020-84437442
省经贸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质监局
二OO四年九月三日
广东省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开展我省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127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4〕55号)、《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广东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80号)和省经贸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2004〕224号)的工作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推动资源节约活动深入发展为目的,以资源节约活动进度、国家和省重点用能单位普查以及节能节电、建筑节能、节水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为重点,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理清矛盾,全面推进资源节约活动,从而加快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步伐,解决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