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4〕4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贸工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四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建设产业升级示范区加快
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
产业集群是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及相应配套服务机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聚集现象。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推动下,产业集群在珠江三角洲蓬勃发展并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扩展,已经成为广东产业的特色和优势。目前在珠江三角洲400多个建制镇中,初步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的专业镇约占四分之一,全省形成较大规模的有30多个专业集群区域,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中坚力量。但我省产业集群发展中也存在问题和隐忧,现有的产业集群基本以劳力密集、耗能耗材、技术含量较低的传统产业为主,存在开发能力弱、产业配套不完善、环保意识和保障差、生产安全隐患较多、知名品牌少、社会服务不配套等问题。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如不解决以上问题,不加以引导扶持,产业不优化升级,不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原有发展起来的产业集群将会逐步弱化甚至消亡,优势会变成劣势。为了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发展新型产业集群”。这不仅是对产业集群这种组织形式在经济中的作用的肯定,更指出了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和转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第一,是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工业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第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三,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措施。我省要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继续当好排头兵,应当高度重视并且加快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
二、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产业升级示范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