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附件:
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2. 广东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略)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示范文本)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 年)第××号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xxxxx。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公路规费交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车船使用税( )。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