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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2.  广东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略)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示范文本)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 年)第××号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xxxxx。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公路规费交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车船使用税(    )。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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