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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4〕1150号)


各有关市经贸局:

  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和《2004年广东省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将组成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具体分组及工作安排见附件),于11月下旬开始赴各地对申报企业进行验收,请你们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并会同当地科技局、环保局共同做好验收准备和相关接待工作。

  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各验收小组联络人联系。

  附: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成员及工作安排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
成员及工作安排

  第一组:验收中山、东莞、肇庆、湛江四市

  组 长:谢时超  省经贸委电力资源处副处长

  组 员:梁 机  省经贸委电力资源处

  王大力  省环保局科技处主任科员

  专家3-5人

  联络人:李鸿涛

  电 话:020-83548054,13822258582

  第二组:验收佛山、梅州、汕头、汕尾四市

  组 长:陶练敏  省科技厅社基处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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