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个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参团的二级企业不少于10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参团的企业不少于30个;各专业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团考察。
(三)各参团企业可自报考察路线,可单独参加一个团,也可以同时派代表参加三个团,然后由秘书处综合平衡。
(四)参团企业要做好企业简介和投资合作意向的资料准备。
四、考察时间及路线
(一)时间:2004年月11月16日(星期二)至11月19日(三团同时出发)
(二)路线
1、北线团:韶关、清远
2、东线团:梅州、河源
3、西线团:肇庆、云浮
具体行程正式组团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内容及方法
考察团在每个市原则停留三个半天。
第一节,召开推介会,由当地政府推介本地经济概况、资源情况、特色产业、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项目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前二届“山洽会”的成功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
第三节,召开对接会,由考察团成员与当地企业和部门分行业进行洽谈交流和项目对接。
请各山区市按上述安排做好推介会、对接会的资料准备,并做好现场考察的安排。同时,请于11月11日前将重点招商合作项目目录传真到组委会秘书处(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以便提前派给参团企业参考。
六、其他事项
(一)考察费用:考察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四天费用共1200元/人,合住800元/人;考察期间的公共费用(包括交通费、会场场租费)由秘书处负责。
(二)考察洽谈活动原则上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不得中途退出。一些有意向或条件较成熟的项目,可在考察活动结束后,自行对接洽谈。
(三)考察期间,考察团成员统一乘大巴活动,出发时间定于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在省经贸委办公大楼前(吉祥路100号)集中出发。
(四)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报名回执(见附表)于 11 月12日上午前传真我委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李袁东、陈翔、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