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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我省有关企业赴山区市考察的紧急通知

  (二)每个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参团的二级企业不少于10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参团的企业不少于30个;各专业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团考察。

  (三)各参团企业可自报考察路线,可单独参加一个团,也可以同时派代表参加三个团,然后由秘书处综合平衡。

  (四)参团企业要做好企业简介和投资合作意向的资料准备。

  四、考察时间及路线

  (一)时间:2004年月11月16日(星期二)至11月19日(三团同时出发)

  (二)路线

  1、北线团:韶关、清远

  2、东线团:梅州、河源

  3、西线团:肇庆、云浮

  具体行程正式组团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内容及方法

  考察团在每个市原则停留三个半天。

  第一节,召开推介会,由当地政府推介本地经济概况、资源情况、特色产业、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项目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前二届“山洽会”的成功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

  第三节,召开对接会,由考察团成员与当地企业和部门分行业进行洽谈交流和项目对接。

  请各山区市按上述安排做好推介会、对接会的资料准备,并做好现场考察的安排。同时,请于11月11日前将重点招商合作项目目录传真到组委会秘书处(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以便提前派给参团企业参考。

  六、其他事项

  (一)考察费用:考察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四天费用共1200元/人,合住800元/人;考察期间的公共费用(包括交通费、会场场租费)由秘书处负责。

  (二)考察洽谈活动原则上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不得中途退出。一些有意向或条件较成熟的项目,可在考察活动结束后,自行对接洽谈。

  (三)考察期间,考察团成员统一乘大巴活动,出发时间定于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在省经贸委办公大楼前(吉祥路100号)集中出发。

  (四)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报名回执(见附表)于 11 月12日上午前传真我委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李袁东、陈翔、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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