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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技术进步工作总结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技术进步工作总结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4〕1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做好新投资体制下我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请各地区、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2004年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4年本地区、本单位技术改造投资完成情况,包括计划总投资、实际完成总投资,按建设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划分及工业投资完成情况,并与2003年度进行对比。

  2、省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进度:主要指列入省财政资金补助或贴息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不含省中小企业局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含招标项目专项、技术中心承担结构调整项目)、省经贸委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总投资计划、到位,银行贷款计划、到位,自筹资金计划、到位,省财政资金补助计划、到位,省财政资金贴息计划、到位,累计完成投资额和项目进度情况。

  (2)项目申报及管理的主要做法;执行省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情况;

  (3)省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验收情况及主要效果

  2002年、2003年本地区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总数,到2004年底已经竣工数(或完成),到2004年底已经验收数,分别占项目总数的比例。典型项目(重大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案例。

  (二)本地区、本单位2004年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三)本地区、本单位在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设想。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在二OO五年元月十日前将总结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委产业技术处。

  电子邮箱:jsc@gdet.gov.cn

  联系人:史文良、王新宇

  电话:020-83135806、83133396

  传真:020-83340420

  二OO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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