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物流合作

  要积极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作用,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物流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打造泛珠三角经济圈的现代物流体系;要充分发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办好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港澳物流企业与我省工商企业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大珠三角现代物流业合作水平,为泛珠三角物流业合作起示范作用。

  四、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龙头企业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的市场需求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物流龙头企业。通过引导企业做好开拓市场、提升物流策划水平、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创新企业体制、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工作,努力将物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企业在发展全省现代物流业中的带动作用。

  五、依法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市场的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的物流市场体系,努力为企业营造出一个体系完善、秩序规范、运作高效和运行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六、建立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

  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为加强综合组织协调,建立由省经贸委牵头,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厅、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民航中南管理局等部门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南方航空公司及有关协会组成的省现代物流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政策、协调全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研究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等。各地区可参照省的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省  经 贸 委

省  发展改革委

省  公 安 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