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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粤中医办〔2006〕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高等医药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学术发展,不断提高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步伐,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 我局将组织2007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请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项目于9月25日前报我局业务处。

  附件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
  4.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招生对象

 

招生人数

 

办学地点

 

收费标准

 

办班时间

 

办学方式

 

教学时数

 

拟授学分

 

考核办法

 

项目负责人

 

教师姓名

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授课题目

学时数

    

 

    

 

    

 

    

 

    

 

    

 

    

 

    

 

办学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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