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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社会的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问题。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信用体系,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二、清理整顿拖欠工程款的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三)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当作为当前清理整顿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认真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建筑项目认真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清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将其记入诚信档案,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督促其尽快还款,在未还清欠款前,不得批准其投资开发新项目。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凡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其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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