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重新审核,按标准拨付,不搞收费返还,所有收费与收费单位利益彻底脱钩。
15、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行霸市和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认真解决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假冒伪劣”严重的问题,特别是要对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6、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查处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行为。通过创建文明窗口等各种形式和便民措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17、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开短会、写短文、讲短话。各级政府召开的专题性会议,时间一般限制在半天以内,领导讲话时间一般限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召开会议的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明确好会议主题,需要会上解决的事项,会前应进行协商,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政府需要召开的会议,应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或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形式。实行会议下管一级制度,全市性会议一般只开到县(区)级,全县(区)性会议一般只开到乡(镇)级。
不搞排场、不搞陪会。除关系全局的工作会议由政府领导集体出席外,凡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原则上只由分管领导参加。部门召开的会议,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确需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须报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
继续推行“无会周”制度。每月1-7日为“无会周”,除特殊情况外,政府在无会周期间不召开全市、全县(区)性会议。
18、精简政府文件。凡属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转发;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均由部门行文,不以政府或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转发;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可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单独或联合行文。
严格公文报送程序。各部门、各单位凡需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一律送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将“请示”、“报告”及“意见”直送政府领导个人。未经政府办公室审核的公文,政府领导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