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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贯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贯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贯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93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贯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2003年12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03]93号文件,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继续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和爱护。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的调资工作,根据全区调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国办发[2003]93号文件的组织实施问题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调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这次调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既不打折扣,也不能自行其是,乱开口子。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纠正,切实把好事办好,确保这次调资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市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关于调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机关调整工资标准的办法。
  机关行政人员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超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至850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其他各职务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各职务层次人员的月增资额,国家主席、总理300元,副总理、国务委员260元,部长、省长220元,副部长、副省长185元,司长、厅长155元,副司长、副厅长130元,处长、县长105元,副处长、副县长85元,科长、主任科员65元,副科长、副主任科员52元,科员40元,办事员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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