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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外事办公室关于在全办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 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网络公开。主要利用北海市政府公共信息网,实施政务公开,加强对我办网页的建设和更新,方便各界群众查询。
  二是通过“窗口”公开。主要利用北海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等各大“窗口”和我办建立的服务窗口实施政务公开,把所有“窗口”建成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把“窗口”建成与市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在办内建立政务公开栏,并采取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五是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民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公开制度,争议较大的要实行听证制度,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要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增强我办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凡需由我办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市外办名义再行公开。
  五、工作步骤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实施,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组织准备阶段(4月下旬至6月14日)。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我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二是拟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步骤、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三是在全办内进行广泛的宣传,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步:全面实施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
  第三步:规范完善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按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六、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办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贯彻执行。同时,还成立办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办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一是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我办公开的内容报市“公开办”备案。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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