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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市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部分调整,市长刘君任组长,副市长罗恩平、秘书长关国明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国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公开办”),设在市监察局,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国清兼任。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各单位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在具体操作中,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重在建立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五项制度。
  一是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民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人大、政协和市民的监督;成立由市人大、市政协为主要成员的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可聘请企事业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和干部群众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
  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市政府部门公开的内容报市“公开办”备案。五是建立政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各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宣传,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建立由《北海日报》社牵头的政务公开舆论监督中心,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真正起到新闻媒体“为政府提个醒,为百姓搭个桥”的作用。该中心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筹备。
  (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四)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把市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与县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乡镇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整体联动,形成北海市政务公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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