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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四是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六是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民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争议较大的要实行听证制度,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要实行专家论证制度,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强市政府施政的透明度。
  (二)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凡需由市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就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后,报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及其部门需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公布。市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应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市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市人大、市政协组成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和评议工作。
  五、工作步骤
  市政府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实施,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组织准备阶段(4月下旬至6月14日)。一是成立机构,落实工作班子。市政府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各单位拟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步骤、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三是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为全市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步:全面实施阶段(6月15日至7月l5日)。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
  第三步:规范完善阶段(7月16至7月底)。由市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基层单位代表、特邀监督员代表对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六、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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