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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集中审批运作模式。将我市暂予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大部分集中到中心大厅各办事窗口受理,中心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受理、授权窗口审批、一个窗口收件和出件、并联式审批”的运作模式。在中心大厅设有办事窗口的市政府部门,不得在原单位再受理应在大厅受理的任何行政审批事项。
  (二)审批事项分类管理。在中心大厅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办理的难易程度与申请的可行性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和答否件四大类进行管理。
  即办件:程序简单,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的为即办件,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承诺件:申办者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一定的时间或现场勘察的为承诺件,承诺件收件后要按照办事程序和承诺时限组织人员审核或勘察,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公开承诺的时间,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前办完;
  联办件:重要事项或申办者申报的事项需要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为联办件,联办件实行“并联式”审批;答否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申办事项,由窗口值班人员即时作出明确答复不予批准。
  (三)授权窗口审批。由市政府部门为设在中心大厅的办事窗口制发审批专用章,并书面授权给办事窗口值守人员在办事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办事窗口值守人员收件后,就在窗口为申办者办理审批手续。对申办者的申报事项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和答否件进行管理和审批。
  核准事项、备案事项和部分审批事项直接由办事窗口值守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值守人员把握不准的,即通过窗口电脑实时征求原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不能立即拿出意见的,需在承诺的时限内将意见通过电脑反馈给办事窗口的值守人员。办事窗口为一级审批,超出其权限的直接报有权审批的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或局务会议,要求最多二级审批就能办结申办者的申请事项。要彻底改变以往从科员到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局务会议的逐层多级审批方式,减少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并联式审批。采取“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协调运作、限时办结”的并联式审批。凡属联办件并按规定都已明确主办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由主办部门告之相关部门按并联式组织运作。主办部门负责受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或联合勘察,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主办部门的工作。政务中心要尽快制订联办件并联式审批办法。
  (五)限时承诺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后,无论是中心大厅窗口还是不进入中心大厅设窗口办理的事项,都必须实行限时承诺服务。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都实行限时办结,由办事窗口在收件时告知申办者办结时限,在承诺的时限内必须出件。暂予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现有的承诺时限必须进一步缩短,办理程序还要进一步精简,以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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