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1年以来,我市通过开展两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已经先后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目前暂予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方式仍然是分散式、串联式审批,这种运作方式存在着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场所与管理机构
(一)市委、市政府已设立了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务中心)。今后,市直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含审核、核准、备案)都在市政务中心大厅(以下简称中心大厅)受理。中心大厅设在原玉林市投资项目办证大厅(南江会堂左侧),中心大厅内设若干个办事窗口,由部门派人办公(具体进入市政务中心的部门是玉政发[2003]65号规定进入的部门),面向本市公民、法人和外来投资者集中公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服务项目,为投资者、法人和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提供便捷场所,为政府部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提供透明的环境,为协调部门的行政活动提供高效的机制,使我市的行政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规范。
(二)成立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市政务中心为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国家、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部署,具体承担日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初审日后根据新的法律法规须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具体负责市政务中心大厅的运作和管理工作,协调、监管暂不进入大厅窗口的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关于变革行政审批方式
进一步深化和变革行政审批方式,变分散办理为集中统一办理,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变多级审批为最多二级审批,变部门内部操作为管理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