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卫部门职责 组织群众性的以灭蚊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采取以药物喷洒为主的综合性灭蚊、防蚊措施,认真整治环境卫生,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填坑洼、清积水,彻底铲除蚊虫孳生地,消除乙脑传播隐患。
(四)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本级政府审定的乙脑疫情,对救治所需专项经费作出预算安排,保证疫情处理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教育部门职责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上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治乙脑的知识教育;保持教室清洁,通风透气,抓好学校环境尤其是食堂、教室的经常性消毒;加强对学校老师、学生每天的健康情况巡视,发现有发热者,立即动员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治;执行辖区学校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乙脑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向辖区卫生防疫站报告,送县级以上医院救治;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15岁以下在校学生的乙脑疫苗接种工作。
(六)农业、城建部门职责 配合爱卫部门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七)药监、经贸部门职责 保证预防控制所需物资和消毒药械,特别是处理疫情必需的漂白粉、万消灵等的供应。
(八)物价部门职责 加强对防治乙脑相关的药品、消毒剂、器械等物资的价格管理。
(九)公安、工商、建设、计生、环保等部门职责 通力合作,严格管理流动人口,并加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工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
(十)广电部门职责 配合卫生部门抓好乙脑防治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电讯部门职责 在通讯上要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十二)交通部门职责 配合卫生部门,优先运送处理疫情的人员和物资。
(十三)交警部门职责 保证疫情处理车辆通畅无阻。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乙脑防治,把乙脑防治工作与当前的非典防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防治方案,成立专门的防治领导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治体系。要组织专门督查组,负责辖区乙脑防治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版报、橱窗、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乙脑的危害性、严重性和防治常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教育群众圈养家禽、家畜,要加强对饲养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动员群众尽量减少傍晚户外活动,落实防蚊措施,切断乙脑传播途径。
(三)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系统,建立乙脑监测网络,实行乙脑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