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旦在监测中发现疑似“非典”病例或“非典”病例,农村必须在6小时内,县(市)、区必须以最快方式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报6小时内报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密切接触者的每日医学观察情况也实行零报告制度,并逐级上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市“非典”诊断专家小组对各县(市)、区和单位上报的疑似病人作出诊断后,于12小时内将诊断结果反馈到各上报县(市)、区和单位。
八、监测责任单位职责
(一)负责对来梧、返梧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发放有关表格,宣传教育来梧、返梧人员履行有关义务,并注意自我保护。
(二)落实指定隔离观察场所。
(三)对接受监测人员每天查诊3次以上,可采取上门巡查、电话查询等方式。对监测者进行健康检测,每天监测体温和指导居住场所消毒等。
(四)保障对集中监测观察人员的生活、文化需要,对生活自理困难的被监测观察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五)接受本市居民、村民举报,对举报及时进行查实。
(六)负责监控返梧、来梧人员不得到公共场所,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可运用技术手段实施监督。
(七)负责将每天监测情况做好记录,填好各种表格,统计上报。
(八)负责处理监测过程中出现发热病人、疑似或确诊“非典”病例后的送诊、报告、终末消毒工作。
(九)对超过控制观察期限的人员及时解除。
九、监测工作要求
监测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经常派出督查组对辖区内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和监督。凡发现在监测过程中工作不力或谎报、漏报、迟报疫情,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一经查实,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过往(进梧)乘客健康登记表 (略)
2.返(来)梧人员健康调查表(略)
3.返(来)梧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略)
4.来梧人员每日出行记录表 (略)
5.广西外出返乡或来桂重点人群“非典”监测调查登记一览表(略)
6.广西重点人群疑似“非典”个案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