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非典预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充实非典防治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要及时优先解决非典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按照《玉林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交通、教育、旅游、公安等部门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非典防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呼吸道发热返乡人员的监控,发现类似病人要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上报。各县(市)区之间在疫情监测、重点人群排查等方面要加强协作,互通情报。
四、加强“三网”建设,抓好农村等重点地区的非典预防工作
农村是预防非典工作的重点地区,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通过责任网络把预防非典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个工作岗位、各个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地区(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等),重点人群(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城市流动人员、从事野生动物贩运经营人员)的预防监控,落实“严密监控、科学排查、城乡兼顾、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开展横到边,纵到底。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小组齐抓共管的疫情监控体系,确保农村非典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五、落实非典防治物资储备工作
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预防非典物资储备工作,要根据实际要求落实非典防治经费,落实非典防治物资。卫生系统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制订物资储备方案,有计划储备所需物资,落实医护人员的防护物资、紧急救治药品、消毒药品等物资;交通、教育、旅游、公安等重点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卫生部门协助提供物资计划。而向社会的物资储备由政府负责,经贸委牵头,卫生、药监、财政等部门共同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储备方案,提供所需物资的名称、数量;医药公司负责按方案储备物资,如造成的损失由财政拨出资金给予补助;药监部门负责督促医药公司落实物资储备,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六、充分发挥医疗卫生部门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