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机构主要抓好:监督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和药品有库管理制度(购进记录参照药品经营企业)。
5.整治、打击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推动药品诚信工程建设。鼓励优秀药品经营企业兼并收购其他弱小企业;大力扶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鼓励发展乡村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gmp、gsp改造。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倡导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劣药品。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诚信工程建设,发动药品零售门店创造条件,积极参加星级药店的评比活动,探索药品诚信工程的好形式(如星级药店评比、放心药店工程等),逐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档案,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悬挂药品质量公告监督举报警示牌。按照上级部署,在合法的零售药店悬挂统一标志,推动药品诚信工程建设。
6.加强农村药品监督,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不断完善。开展农村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农村药店、农村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加大对农村药品质量的抽验,启动快速鉴别方法的培训和应用。各县药监局尽快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药品监督信息员网络。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的探索,积极引导农村药品市场健康发展。允许有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到各县、乡镇异地设立批发网点,建立农村配送中心,整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乡镇连锁店,对在乡镇开办的连锁店要优先审批。对没有零售药店的圩场,批准合法零售药店在赶圩日摆摊卖药。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审批工作,积极探索村级药品的供应模式,发挥农村卫生院供应药品的作用。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活动,掀起我市2003年普法宣传工作的高潮,普及药品质量基本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依法管理重要意义、作用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支持配合药品市场秩序整顿、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决心和信心,推进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同时通过组织创建和推广梧州市“文明诚信星级药店”工程,总结经验并结合药品行业的特点研究我市药品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药品企业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公示社会,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市、县(市)药监局要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同时还要求发放宣传资料、出版墙报、开展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农村、街道进行宣传。
8.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总结前阶段防治“非典”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涉及需要药品的突发事件和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可能性,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制订完善预防与应急处理及信息报告与发布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