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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3.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要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整治工作和规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技术指导的服务和卫生安全信息的引导,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优胜劣汰。卫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有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提高整治工作成效。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涉面广。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明确工作的基础、重点、核心,实现食品卫生安全的根本好转。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设立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林祥,副主任:郭柱汉;联系电话:3846201、3853287;传真:3828163;地址:市工厂一路山地里西巷26号;邮编:543002;电子邮箱:wzfyz@21cn.com。
  五、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建材、汽车、通讯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121号)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产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质量认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使用安全,并以此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药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这类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对无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安全得到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成立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彭 明 市药监局局长
  成员:薛日新 市物价局局长
  王德恩 市经贸委副主任
  陈 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广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连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远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邬雷鸣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建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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