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公安局:及时查处干扰、阻碍联合执法的违法行为;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狠抓大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七)市农业局:加强农药包括剧毒鼠药的经营管理;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八)市工商局: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上场食品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九)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多项监督抽查;推行食品认证,全面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十)市环保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
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建材、汽车、通讯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121号)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的原则,围绕改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营造规范的投资环境。
(二)成立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卢俊民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唐远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德恩 市经贸委副主任
陈 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永平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连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何予生 市旅游局副局长
邬雷鸣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黎品昌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家强 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
黄贵彪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林 祥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联络员:蒋冰玲、陈日陆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1.食品生产加工: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县(市)、镇(乡)以下中小型白酒、冷饮、饮料生产企业(作坊)和水发食品生产作坊等生产企业(店)。重点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场所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