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八日

  梧州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总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精神和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召开的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了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产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质量认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消费安全。近期,要着力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并以此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领导
  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彭明同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各县(市)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职责
  (一)市药监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方案及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市卫生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之一。负责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进一步完善食物污染物监测网络。
  (三)市计委:主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市经贸委: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五)市教育局:负责加强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14号令)。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学校周围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督查,严禁“三无”食品进校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的质量追究制度,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加强学校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病、防中毒意识,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