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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五日

  梧州市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预防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03年全区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彻底整治,使我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更明确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使劳动者懂得自己应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用人单位应健全工伤保险制度;规范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原材料。在专项整治中,坚持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成立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运洪 副市长
  副组长:何敏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俊民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唐远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广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邬雷鸣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德恩 市经贸委副主任
  郭建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石南 市安监局副局长
  韦 坚 市计委副主任
  李绍基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 忠 市技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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