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通知
根据1998年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1998年4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区的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社会服务联台行动工作当作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以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系统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实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形成社会化的公共救援保障体系,使之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公益事业和政府形象工程。这项工作事关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事关政府形象,事关党群关系,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势在必行。实践证明,以110报警服务系统为龙头的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当作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责.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机制
社会服务联台行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地震、洪水、台风、海啸、决堤、垮坝、塌方、泥石流、冰雹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空难、火车颠覆、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重大紧急治安事件和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处置;燃气、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泄漏、丢失及供水、供电、通讯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的抢险;房屋倒塌、建筑工地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护;上级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其他事关群众生命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救助。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社会服务联台行动工作任务,明确各自在社会服务联合行动中的职责。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关于刑事、治安案件,交通、火灾事故,民事纠纷等方面的报警求助及咨询。民政部门参与有关自然灾害方面的紧急救助;随时配合公安部门收容110报警服务台送去的弃婴、走失儿童和盲流人员,并妥善安置。财政部门支持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经费需求,优先解决有关的实际困难。劳动部门受理工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投诉,及时派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建设部门及时处理关于城市供水、供气方面的报警求助和投诉。电力部门受理有关配电变压器、配电线路、电能表故障和供电线路断线倒杆等方面的报警求助,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确保抢救伤病员、抗洪救灾、事故抢险等重大社会救援活动的用电供应。邮电部门受理电话装机、移机、障碍查修、电话查号等方面的求助,拨打110的电话免收市话通话费。卫生部门受理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中毒和工业中毒事件的求助,各急救中心、各设置有急诊科的医疗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对110送来的危重病人先救治后收费,坚持首诊责任制。工商管理机关受理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查处非法经营,调处市场纠纷。环保部门受理对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环境污染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上述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合行动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公开服务承诺,设立与110相联的应急电话,落实应急救援抢险机动力量,实行昼夜值班,确保能够及时出动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