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汽车修理厂实行企业化管理,精减人员。修理工从现有的35人精减到8至10人。人员自由组合,推荐厂长,集体标包。按40%领保底工资。环卫车辆进厂维修,参照市场计价。承包司机根据维修服务质量自行选择维修单位,鼓励返本单位维修。垃圾箱桶修造由厂包工包料,处参照市场价购买。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技术积极对外承接维修业务。
经过承包改革后,降低了成本,压缩了人员,清运站从118人减到60人。
(三)肥管站、垃圾场管理
肥管站拿出地段好的10个公厕面向社会招标,拍卖经营权。其余公厕管理维护由职工负责,其工资的30%作保底,拿出70%作浮动工资,按完成工作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计酬。
垃圾场现有职工18人,负责垃圾推平、绿化、值班、司磅等工作。经过竞争上岗,裁减至12人。人员工资和材料等一切费用实行集体承包。
(四)街道清扫管理
正式职工自由组合班组,按建设部颁布的劳动定额标准承包街道清扫保洁任务,档案工资的30%作为固定工资,70%作为浮动工资,根据完成任务和清洁质量情况进行核发。
余下的街道分为若干个地段,按一、二、三级街道每月每平方米清扫费用分别为0.55元、0.40元、0.25元计出各地段最高费用,向社会公开招标,市环卫处临时工同社会人员一起参加公开竞标。
凡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解除承包合同,正式职工作待岗处理。
(五)富余人员安置和分流
在职职工由于竞聘下岗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男职工工龄满30年以上,女职工工龄满25年以上的,实行单位内部提前离岗休养;不符合离岗休养条件的,领取档案工资的30%作待岗生活费,若档案工资的30%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补足,并进行再就业培训,待有空缺工作岗位时,再竞争上岗。
(六)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三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晚上9∶00,每天18小时,质量要求达到“六无六净”。
二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二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中午11∶00,下午2∶00至6∶00,每天12小时,质量要求达到“四无三净”。
三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一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7∶00,下午2∶00至5∶00,每天7小时,质量要求达到“三无一少”。
(七)资金来源
市环卫处原有的街道清扫保洁经费为387万元,新增街道清扫保洁经费285.55万元,合计672.55万元,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劳动定额标准的80%计算为538万元。接管后市环卫处街道清扫保洁经费增加151万元。来源为:(1)市财政从市城市维护费列支89万元;(2)上解部分城区城维费50万元(万秀区20万元,蝶山区、长洲区各15万元);(3)新增街道店铺的有偿服务盈余部分12万元。上述资金来源及数额需由市财政局与市政管理局进一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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