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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四、改革内容
  (一)管理体制改革
  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为:主次干道由市环卫处负责;小街小巷由各城区负责;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栋楼房由所在的城区负责;单位的环境卫生由单位负责;市场由市场服务中心负责;车站、码头、公园、绿地、桥梁等公共场所由管理(经营)单位负责。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两级管理(市、城区)、三级工作网络(市政管理局、城区、社区)的模式。市政管理局对市环卫处、各城区和责任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城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居民有关环境卫生的投诉,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小街小巷清理保洁方式时间和质量要按三级街道的标准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作业管理,由市政管理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各城区不再设立监督机构和人员。
  (二)扩大市环卫处清扫面积范围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新(扩)建了16条街道,面积共45.5万平方米,另外,现由城区负责的29条人行道,面积共15.1万平方米,8条主要小街,面积共3.43万平方米,移交市环卫处接管。上述3项工作年经费共需285.55万元。接管后,市环卫处负责清扫的街道为75条,面积为130万平方米(见附件)。城区政府负责的小街小巷清扫面积约为70万平方米,其中万秀区约15万平方米,蝶山区约40万平方米,长洲区约15万平方米。
  (三)市环卫处改革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市环卫处工作的特点,引入竞争机制,精简人员。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一线工人实行竞标承包上岗。上岗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或承包合同。建立分配激励机制,按完成工作量和质量计酬。
  1.精简机构人员,实行竞聘上岗。
  市环卫处现下设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管理科、技术科、计财科、人事科、清运管理站、蝶山管理站、万秀管理站、肥料管理站、垃圾处理场。根据市环卫处的性质、特点、职能和任务,坚持按需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两个科室,科室人员从现在的23人减至19人,各站管理人员从现在的29人减至15人。全处正、副科站长和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
  2.清运管理。
  清运站现有职工118人,下辖车队和汽车修理厂,管理环卫专用车辆21辆,负责全市垃圾清运、街道洒水和垃圾箱桶修造工作,2002年费用开支270多万元。
  垃圾清运走市场化的模式,实行内部竞标承包制。把全市垃圾清运工作划分为15个地段。根据各地段工作的特点配备相适应的车辆。地段搭配车辆一起在市环卫处内部公开竞标。中标人交纳一定的抵押金。职工和司机按档案工资的40%作保底工资,60%作浮动工资,承包地段的任务,按垃圾吨位计酬,按实际车数、行车公里数、车型及新旧程度核定油料维修费用由司机承包,节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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