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现状,结合目前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市和城区的职责。环境卫生改革坚持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岗位设置规范合理,体现精干效能的原则;采取从上而下,先内后外,逐步过渡,推向市场的运作方法。同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努力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营造出整洁、卫生、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使我市环境卫生工作能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市环卫管理体制,明确市和城区环卫工作的责任,有效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梧州经济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基本情况
全市大街小巷清扫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其中:市环卫处负责清扫面积为66万平方米;万秀区负责清扫面积为23.8万平方米;蝶山区负责清扫面积为45.9万平方米;长洲区负责清扫面积为18.9万平方米;未接管街道面积为45.5万平方米。市环卫处现有在职人员496人(其中:全民编制204人、集体编制44人、临时工248人),退休人员194人。负责全市51条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道路喷洒;每年清运、处理垃圾粪便近13万吨(350吨/日);管理维护70多座公厕和16座垃圾中转站。
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拨款和实行有偿服务解决。2002年市财政拨款804.2万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环境卫生法规和市物价局的规定,市环卫处对沿街各单位、店铺和工业垃圾实行上门有偿服务,收取服务费共300万元,两项合计1104.2万元。全年总支出1248.1万元,收支相抵超支1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