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李延强(副市长)
副组长:陈希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有华(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文泉源(市建委主任)
苏鸿飞(市财政局局长)
邹妮妮(市规划局局长)
黄万荣(市国土局副局长)
劳振强(市房改办副主任)
邹 文(市房产局副局长)
张文军(海城区副区长)
彭鸣达(银海区副区长)
李志旺(铁山港区副区长)
叶吉标(市国土局海城区分局局长)
谭少宏(市国土局银海区分局局长)
裴德西(市国土局铁山港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技术指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万荣兼任,成员从国土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北海市的实际情况,已购公有住房和商品房土地变更登记发证工作从2003年 6月15日起至2004年6月15日结束。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1、已购公有住房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受理,商品房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市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原则上由购房户申请、售房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售房单位已经被撤消、注销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办理。售房单位已经被兼并、改制、重组的,由现接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2、申请土地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属证明:售房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或用地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界限图等;
3)房改办同意出售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复文件;
4)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购房合同;
5)购房者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
7)已购公有住房已上市交易的,须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凭证。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权属调查:查清共用宗地的权属、权利人、界址位置、用途等;地籍测绘包括测量宗地界址点平面位置、宗地形状、范围、四至、宗地共用面积、分摊面积等。
(三)权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