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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六日

  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途径和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发[2003]34号)精神,结合玉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构组织,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剥离目前由企业承担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在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单位转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到2003年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80%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宣传部、工会、经贸委、编办、财政、民政、劳动保障、玉州区、福绵管理区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职责和任务
  加快街道社区建设,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与关键。玉林市区街道、各县(市)区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站)是直接管理退休人员的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统一接收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把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企业接收过来,转到社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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