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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0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是认真治理向机动车辆的乱收费,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除公安、交通和林业部门外,禁止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立站卡和检查、收费、罚款。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的执法检查,并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行为,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三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制度,狠抓落实,并积极探索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公路“三乱”问题的办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查队的作用,坚持定期上路检查制度,特别是对“非典”期间的交通运输情况以及公路“三乱”多发地段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公安局、物价局、林业局、纠风办)。
  (五)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1]99号)等政策规定,坚决取消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不符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承诺和wto规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取消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出台的收费政策和收费项目。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开展效能建设。政府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长负责、效能考评、失职追究等制度,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三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对违法经营、损害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要杜绝经济活动的各种违规、多头和重复检查,严禁个人擅自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四是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管理的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报等腐败现象。五是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六是坚决纠正各种影响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制服务收费以及各种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摊派等损害投资软环境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协助单位:市计委、经贸委、财政局、公安局、外经贸局、民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纠风办)。
  (六)继续深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今年,是我市开展万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第二年,要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努力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开展创建文明行业诚信建设年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对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事业(包括中直、区直)等部门,有重点地开展评议,10月份市万人评议机关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评其中的10个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同时要继续对乡镇基层站所的行风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行风要紧密结合转变机关作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杜绝部分执纪执法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现象。要加强行风评议成果的运用,对行风建设好的部门、行业及单位要予以表彰,对行风评议后群众仍不满意的要进行批评,对不正之风问题仍很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其责任。要建立健全行风评议的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协调部门:市纠风办、文明办,承办单位: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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