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玉林市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取缔对无照经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无证、照经营情况较为复杂,尚未能做到根治。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300号)精神,我市决定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投资环境为内容的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广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庆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熙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 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家振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锡家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国强 市文化局副局长
朱运英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书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龚冲仪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黎 松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业昆 市市政管理局纪检组长
黎 苇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炯林 市药监局副局长
邓国章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熙光同志兼任。
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范围是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点区域是各市(县)区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含学校)、城乡结合部、商品交易市场、各类集贸市场性质的商城、商厦及农村乡镇的生产、加工、商贸场所。
须经许可审批重点行业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以及其他经营行为。特别是对从事成品油、药品、医疗器械、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打火机、化学危险品、食品、烟酒、汽车、农用机械、农资、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等生产、加工、销售行为,文化娱乐(含网吧)、浴室服务业(含桑拿按摩)、餐饮、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业,房地产中介、货运代理、职业介绍等经纪行业以及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