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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行为,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计价检字[2003]3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计价检字[2003]320号)精神,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和越权定价行为,为加快树立新形象、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北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力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叶 川 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谢明初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韦标锡 市监察局副局长
  康新春 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
  何 如 市法制办党组副书记
  王 逸 合浦县副县长
  许华本 海城区副区长
  廖思伟 银海区副区长
  祝小东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由叶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物价局及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政策法规组、项目审查组和综合组。
  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三、工作内容、范围和步骤
  (一)专项治理内容: 1998年5月1日《价格法》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超越规定权限的定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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