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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3年国庆即将到来,为做好我市当前防病除害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03]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于9月25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综合整治公共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现象和除“四害”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9月29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各级健康教育网络机构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深入社区、街道、乡(镇)、村、屯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把卫生科普知识传授给群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部门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卫生场所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积极刊登、播发有关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各种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常识(节目),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
  二、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现象
  (一)各级政府要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党、政、军、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清理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9月29日这一天,要带领本单位职工打扫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农村地区要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及时清理村中的垃圾及牲畜积粪,打扫村道,改善村容村貌。各城区政府在9月29日具体安排清理卫生死角,并分别负责联系市四家班子领导参加。
  (二)工商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经营户,认真清扫集贸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摊位干净整洁。
  (三)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坚持对车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消毒的制度,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空气流通。
  (四)旅游部门要搞好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餐饮、娱乐、购物及旅游车辆等游客聚集的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确保游客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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