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产局关于北海市2003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水产局拟订的《北海市2003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2003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根据
农业部《关于做好2003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03]11号)和广西区水产畜牧局《2003年广西区伏季休渔实施方案》(桂渔政发[2003]52号)精神,为做好2003年伏季休渔工作,确保休渔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管理目标
指导思想:以法律为依据,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我市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我市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管理目标:做到“四个确保”,确保休渔渔船全部按时进港休渔;确保休渔期间我市渔港渔船无大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休渔期间“非典”疫情不在渔民中出现和扩散;确保伏季休渔期间渔区社会稳定。
二、休渔时间、区域和作业类型
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刺网、钓业和笼捕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一律实行休渔。
三、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起至5月31日止)
1、调整充实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休渔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北海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伏季休渔工作。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罗恩平副市长任组长;副组长为:庞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邝世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起松(市水产局局长)、陈廷强(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和朱永辉(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为谢世安(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黄庆锐(市水产局副局长)、张文强(市卫生局副局长)、庞家强(市边防局参谋长)、王陆(市交通局副局长)、赖和(市渔政站站长)、李学良(北海渔监副监督长)、詹世昆(北海海事局副局长)、莫永超(合浦县副县长)、陈学军(海城区副区长)、陈勋(银海区副区长)、李志旺(铁山港区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海市水产局,林起松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庆锐、李学良兼任副主任。一县三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伏季休渔工作。
2、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休渔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