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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梧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梧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市决定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促进管理到位、落实制度建设为重点的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治理整顿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土地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系统、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学习全国全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作方案的要求,把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作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深认识,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治理整顿的重点范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在土地管理、土地供应、土地交易、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治理整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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