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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4.土地市场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是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桂政发[2001]88号)规定建立和落实9项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土地登记可查询、集体决策、举报和监察介入等制度);有法不依,越权授权,致使城乡土地市场分割;在土地管理上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违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擅自减免各项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根据前一阶段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情况,这次加大力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再学习和再动员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1.再学习和再动员。8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力度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8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和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周密部署。
  2.下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力度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该通知要求,进一步进行加大治理整顿工作力度的动员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整顿具体措施。
  3.公布我市加大力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及其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两个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4.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组成具体工作班子。各地要重新调整和充实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计划、财政、经贸、建设、外经贸、农业、教育、科技、水利、监察、审计、法制、林业、海关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建立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治理整顿专门工作班子。
  5.重新公布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公告和举报电话,没有设立举报信箱的要及时设立,以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接受社会监督。
  (二)再自查和再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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