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移交办法
(一)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的各项交接工作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协调企业与城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分中心办理交接工作的具体事宜。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文规定。
(二)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各城区党组织管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城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分中心管理。
(三)企业原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应继续维持原用途不变。
九、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
企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城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分中心做好退休人员和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后,以下责任仍应由企业承担:(1)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发放。(2)为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3)与城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梧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是对现行人员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涉及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有关政策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引导退休人员转变观念,消除顾虑,使他们认识到实行社会化管理只是管理服务职能的转移,城区、街道、社区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接收、管理退休人员,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他们在社区将会得到比原单位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从而使他们积极地支持和配合这项改革。
十一、做好宣传工作
我市各部门、新闻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工作。对企业要在宣传这项工作是有利于减轻其社会事务负担的同时,要求他们认真做好其承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务的移交与过渡工作。对企业退休人员做好深入细致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对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
十二、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由各县(市)政府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十三、确定苍梧县为我市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试点县。苍梧县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其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已落实到位的,由市财政拨给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万元,作为这项工作启动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