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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二、认真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
  按照国家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加强“十一”旅游黄金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得到遏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
  在全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向国务院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向地级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辖区内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地级市人民政府作出检查;地级市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辖区内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该市人民政府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检查。为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
  (二)尽快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理机制,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力度,继续抓好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委、监察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法制办、农机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并邀请梧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武警梧州市支队等部门、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推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县(市)也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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