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驾驶员考试工作,重点加强对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管理,严密驾驶证核发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办证行为,提高驾驶员质量。要组织对全市所有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全员培训教育,对严重违章及交通肇事驾驶员要进行集中教育,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律意识。要与保险、交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车辆保险费率与驾驶员违章、事故挂钩制度,建立将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违章、事故情况定期提供给交通部门的制度,提高对驾驶员源头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推广应用科技手段,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科学水平。要积极推进和加快公路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路面执法管理水平。要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为2003版的相关工作,充分利用新增加的视窗式事故分析功能,掌握辖区道路交通的规律和特点,针对违章和事故特点采取有效的管理和预防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和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切实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效果。积极开展以“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大大提高人们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要依托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的作用,组织对辖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教育,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提高在各种复杂气候,道路条件下的驾驶技能,有效减少驾驶员交通违章和事故。所有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审。同时,要根据各类不同群体的需要,制作、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须知》、《公民交通安全守则》、《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选编》等一批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统编材料,帮助群众真正学会安全行车走路的方法。
(6)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着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
(7)要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行车动态分类管理方案》的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行车动态分类计划,并上报市人民政府。要以推行道路安全行车动态分类管理为契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状况。
(8)要积极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公路治安网点,建立完善公路主干线沿线乡镇治安联防和快速处置公路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提高防范和打击车匪路霸犯罪的工作效能,实现公路治安、刑事案件下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交通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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