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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质量兴喀”领导小组并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兴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依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要求,从今年起至2010年底,实施全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总体目标,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企业及相关方面;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各级领导的质量责任制并制定考核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把“质量兴喀”活动融入实施科技兴喀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等各项工作之中,以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良好的区域形象。
  三、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1、重点工业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明显提高。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依法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抽查力度。重点产品和主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合格率: 2010年达到90%以上。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和明令淘汰的产品得到彻底清理。
  2、创建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产品。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在主要产业、支柱行业中创建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生产规模的名牌和免检产品,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3个,新疆名牌产品达到10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
  3、服务企业,加强计量保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耗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普查。通过宣传贯彻《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指导和帮助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节能验收、向计量要效益的活动,形成“要节约、早计量,要节能、先计量,要节材、用计量”的意识。
  4、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特色农业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完善符合我区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地方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龙头,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工作,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在上市农产品中的比重。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促进行业水平和效益的提升。到2010年,争取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
  (二)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要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节能降耗。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确保建筑工程实体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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