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2003年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2003年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全市2003年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我市2003年共有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5468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136人(市区499人,岑溪市263人,苍梧县97人,藤县212人,蒙山县65人),专科毕业生1451人(市区498人,岑溪市374人,苍梧县195人,藤县254人,蒙山县130人),中专毕业生2881人(市区437人,岑溪市644人,苍梧县768人,藤县910人,蒙山县122人)。今年是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年,毕业生人数比上年增长18%,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根据
人事部《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2003]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全市2003年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指导思想
2003年我市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仍然坚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和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方针,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今年是高校扩招以来的第一个就业高峰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度上升,就业压力很大。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应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接收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我市生源及愿意来梧工作的外地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我市各级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公开招聘,公平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