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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消防局《喀什地区火灾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巴楚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伽师县、塔什库尔干县没有利用城乡道路建设、改造的有利时机,新建市政消火栓,2006至2008年三年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均未完成,且欠账率较高。岳普湖县新建的市政消火栓因管径小,导致水压不足、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无法正常使用。2008年,除喀什市外,各县消防水鹤建设任务均未完成。
  全地区城市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严重滞后,大多数乡镇义务消防队没有配备简易消防车或农用、洒水两用消防车,缺少必要的灭火器材、工具,一旦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以现有的公共消防设施、车辆装备器材,将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控制并扑灭火灾,给各族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四、消防规划迟迟不能进行审批
  2007年,在地区行署的统一部署筹划下,各县、市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但是,目前仅有喀什市、莎车县、泽普县、疏附县消防规划文本经县、市政府审批通过,喀什市、莎车县已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其余各县至今没有开展消防规划审批工作、未制定编制落实消防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叶城县喀格勒克镇、疏勒县牙甫泉镇至今尚未编制消防规划文本,在自治区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已被扣分。
  五、消防队伍建设缓慢
  喀什地区消防力量十分薄弱,依据《喀什地区2006--2008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2006至2008年,各县、市政府应当根据财政收入情况分期投入资金,分阶段建设,2008年底完成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当前,喀什市老城区现役消防中队营房已竣工建成;疏勒县特勤消防中队营房主体已竣工建成;麦盖提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疏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建设已竣工,专职消防员已通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投入灭火执勤。叶城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岳普湖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进展缓慢;泽普县、伽师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仍属空白。建一个政府专职消防队,需要10亩用地,建设一座执勤楼,配备2台消防车、10名队员,每年需15万元的财政经费保障。
  六、个别部门履行消防前置审批手续不到位,整治火灾隐患缺乏力度
  一些建筑工程红线放置前,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已领到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造成前期遗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如喀什宏业大厦、喀什团结大厦、龙和大厦等建筑。部分私立医院把关不严,没有严格履行消防前置审批手续,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已领取营业许可证。少数行业部门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联合执法,对所管辖的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监督不力。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堵塞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不畅、私搭乱建等现象仍然存在,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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