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元旦前后在全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2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火灾、道路交通、农机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地区和自治区年终考核组对各县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行署决定在全地区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明年元月10日前各县市、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检查结果上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此次检查以各县市和地区各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为主。地区组织督查组,将对各县市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地区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分等次纳入明年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企业从12月23日至12月24日开始自检自查。各县市和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从12月25日至元月8日进行全面排查。地区督查组将于明年元月10日开始对各县市、各行业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重点:一是以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对各类企业、经营场所和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车站、机场、学校、城市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一切火灾事故隐患。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场所,坚决予以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对到期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二是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三、地区督查组由安委办牵头,安监局、消防局、交通局、农机局、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交警支队、运管总站、文体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分成四个组对各县市和地直有关单位开展的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